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問答?
問: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時應特別注意哪些問題?
答:代表候選人的推薦者應當向選舉委員會介紹所推薦的候選人的情況。接受推薦的代表候選人應當向選舉委員會如實提供個人身份、簡歷等基本情況,包括是否獲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以及是否在其他地方當選為人大代表等。提供的基本情況不實的,選舉委員會應當向選民通報。選舉委員會和有關部門要對代表候選人的情況進行深入了解,廣泛聽取選民意見,認真受理投訴舉報,及時組織調查核實;發(fā)現(xiàn)代表候選人存在基本情況不實、涉嫌違紀違法等問題,應及時向選民通報,組織選民認真討論、協(xié)商,依法處理。
問:哪一級政黨和團體,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
答:選民直接選舉鄉(xiāng)級人大代表時,鄉(xiāng)級的政黨和人民團體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選舉縣級人大代表時,縣級和鄉(xiāng)級的政黨和人民團體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在一個選區(qū)選舉代表時,選區(qū)內的政黨和人民團體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