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守護學生好“食”光
“今天到學校參觀,食堂飯菜新鮮、營養(yǎng)均衡、味道也很好,班主任一直陪著孩子們。孩子在學校用餐,大家可以放心。”近日,在參加了屏南縣路下中心小學舉辦的“家長開放日”活動后,學生家長王女士第一時間與其他家長分享所見所聞。
為讓學生在學校吃得安全、放心、健康,今年以來,我市通過開展全市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對學校食堂食品采購、流程、食堂衛(wèi)生、財務管理等環(huán)節(jié)進行全程監(jiān)督。各學校實行負責人陪餐制,并及時解決陪餐過程中發(fā)現的餐食質量、數量、衛(wèi)生、溫度、餐飲浪費等問題,打造學校“陽光食堂”。
在壽寧縣托溪中學,校園內外的山林已伴著冬日暖陽染上金黃。早上8時,校內行政人員來到食堂檢查食材,油糧蛋豆有序擺放,新鮮果蔬整齊排列,每餐開飯前,都有專員負責對成品進行留樣。
行政陪餐制度已成為托溪中學保障師生飲食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中午用餐期間,陪餐行政人員仔細觀察師生用餐情況,傾聽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若發(fā)現菜品口味不佳、衛(wèi)生狀況有待改善等問題,立即向食堂管理部門反映,并督促其盡快整改,整改結果也將及時反饋給師生。這種閉環(huán)式的管理方式,確保每個問題都能得到妥善解決,讓師生真正受益。
行政陪餐制度的實施,不僅增強了學校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程度,也提高了食堂的服務質量。如今,托溪中學食堂的飯菜更加美味可口,衛(wèi)生狀況也得到顯著改善,師生吃得更放心、更舒心。
記者了解到,在《寧德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中小學幼兒園集中用餐陪餐工作的通知》中,對“陪餐制”作出更具體的要求,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通過學校食堂供餐或者校外供餐,必須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中層以上干部)陪餐制度,并開展陪餐工作,與學生共同用餐,記錄陪餐過程,及時發(fā)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陪餐人員應在同一場所與學生一同用餐,不得另擇場地單獨就餐。陪餐人員與學生“同餐同菜同價”,不得給陪餐人員“開小灶”或者額外加餐。陪餐人員應足額繳納伙食費,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學生利益。同時,學校書記、校長(園長)應當帶頭執(zhí)行陪餐制度并認真組織開展陪餐工作,做到每周陪餐不少于一次。
除了中小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今年,我市各地各校還進一步完善了校園食品安全多元監(jiān)督渠道。通過在校門口醒目位置統(tǒng)一張貼全省“碼上投訴”二維碼,推行“碼上投訴”,暢通訴求渠道。自今年4月推行以來,共收到省廳轉來留言反映35條,整改完成35條;不定期舉辦學校食堂開放日活動,邀請省、市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家長代表參與督導檢查與監(jiān)督;開展師生問卷調查,能直接發(fā)現問題,降低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多重“組合拳”保障下,全面筑牢了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屏障。寧德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陪餐制,“陪”出營養(yǎng)與安全;“陽光食堂”則有力保障了學校食品安全,提升學校食堂的管理效能,為學生安全健康用餐撐起一片藍天。
來源:閩東日報記者 張穎珍
編輯:陳姜燕
審核:劉寧芬 梁輝約
責任編輯:陳姜燕
(原標題:寧德:守護學生好“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