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職招考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啟動
12月1日前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
寧德網消息(記者 孫麗晶) 2018年高職招考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及審核已啟動。凡報名參加2018年高職招考且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須于2017年12月1日前,向本人報名現場確認點所在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據了解,申報時,考生須按照相應要求,提交《登記表》(其中少數民族考生還須提交《申請表》)以及證明材料?!兜怯洷怼泛汀渡暾埍怼房蓮母=ㄊ〗逃荚囋洪T戶網站(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職招考欄目中下載,并如實填寫。
已參加2018年高職招考報名,但在2017年12月1日后才獲得高職(???免試資格或加分后達到相應高職(???專業(yè)最低錄取分數線且尚未被錄取的中職生,待2018年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結束后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按規(guī)定審批程序統(tǒng)一進行補錄取。其余考生不再進行補錄取或調整錄取。
根據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的審核程序,由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2名以上在職國家公職人員,負責對所申報的錄取照顧項目和所出具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h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確認后,匯總形成《花名冊》并將《花名冊》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同時通知有關學校將相關考生資格信息在校園公告欄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于2017年12月6日前通過“福建省高職招考考務管理平臺”完成信息錄入工作,并提交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審核確認后的每位申報考生的《登記表》《申請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須復印一份,由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留存1年備查。
省教育考試院將經各地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以及相關部門審核確認的最終名單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享受相應的錄取照顧政策。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