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秀容:退休法官“變身”調解能手
陸秀容,柘榮縣人民法院原一級法官,退休后被縣司法局聘為柘榮縣雙城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駐城關派出所調解室調解員。曾獲評福建省巾幗建功標兵、全省少年審判工作先進個人、全省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她所在的柘榮縣人民法院少年庭被評為省級青少年維權崗、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先進集體。
使命映初心的“法官媽媽”
陸秀容在少年庭工作了18年,審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無一被改判、發(fā)回重審。這背后,是她對法官這項崇高事業(yè)的孜孜追求。
在年長的陸秀容看來,對于青少年犯罪案件,法官不僅要嚴格執(zhí)法,還要在辦案過程中努力教育、挽救這些失足的孩子,引領他們走出人生誤區(qū)。
“這個年紀的孩子,正處于青春期敏感階段,作為父母應該多與孩子進行深入交流,關注他們的心理變化。同時,也要注意孩子的社交情況,避免他們陷入不良的社交環(huán)境。”這是陸秀容對一個因忙于生意而疏忽家庭的父母說的話。
雖然這是一個簡單的孩子教育的問題,但讓陸秀容記憶深刻。一對夫妻,各自忙于生意,對于孩子是“只管給錢不管人”,導致孩子小劉受外界不良因素影響,沉迷于網(wǎng)絡游戲,多次逃課、偷拿家里的現(xiàn)金、與同學推搡打架。陸秀容受學校邀請,幫助做孩子的思想工作,了解其內(nèi)心世界。通過交流,發(fā)現(xiàn)是因為家庭教育的缺失,導致了孩子心理價值的偏差,從優(yōu)等生變成了“壞孩子”。
因此,陸秀容主動幫助孩子訂立改正計劃,對父母進行家庭教育,聲明其管教責任。事后也經(jīng)常與監(jiān)護人就親子溝通、法律意識等方面進行溝通交流,守護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從源頭上預防了未成年人犯罪。
面對問題少年,陸秀容注重發(fā)揮女性細致、親切、慈愛的性格特質,在堅守法律底線的同時,想方設法給予他們親人般的關懷與勸誡。
退休不褪色的“知心姐姐”
2022年4月,陸秀容退休。走下審判臺,離開鐘愛的法官崗位不久,她成為一名專職人民調解員。
“本以為自己當了30多年的法官,應該可以輕松勝任人民調解工作,直到接觸實際工作,才發(fā)現(xiàn)這是一項充滿挑戰(zhàn)的綜合性工作,涉及法、理、情、民俗、習慣、時機、個性等方面。”陸秀容說。
面對新崗位,陸秀容以一名“新兵”的謙虛態(tài)度,熟悉人民調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程序技巧,主動向司法所同事、警官、街坊鄰居學習調解矛盾糾紛的方式方法,逐漸摸索出一套自己的“調解寶典”。
“請坐,把事情跟我說說,看看能不能幫到你們。”陸秀容常用的開場白,一下子就拉近了與矛盾糾紛當事方的距離。
面對一起因朋友之間誤會而引起的糾紛,陸秀容利用“換位思考法”,從雙方當事人原來的情誼出發(fā),分析利弊,從中找到矛盾的關鍵突破口。再利用“逆向求助法”,運用逆向思維讓當事人明白爭執(zhí)不休的結果為何,冷靜處理的結果為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加上普法宣傳,從而達到調解目的。
通過成功調處一個個案件,陸秀容獲得了柘榮群眾的信任和認可,越來越多的人主動上門尋求幫助。因此,她也被大家稱呼為“知心姐姐”。
在駐所調解團隊中,陸秀容是主心骨。她發(fā)揮自己的優(yōu)勢和專長,分享經(jīng)驗、交流心得,從如何用微笑穩(wěn)定當事人情緒到如何將調解工作與法治宣傳工作相融合,從指導團隊規(guī)范制作卷宗到撰寫典型案例,有力促進團隊法律素養(yǎng)及調解技能提升。
春風化雨的“調解能手”
自駐所調解工作室成立以來,陸秀容便積極參與“三所聯(lián)動”工作,與派出所民警、司法所所長、社區(qū)法律顧問的聯(lián)動配合,積極探索非警務類糾紛的矛盾化解方法,逐步形成“以調代訴”的矛盾糾紛化解模式。
“‘人民調解為人民’,要干好調解工作,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民。”陸秀容說,調解糾紛不是法官判案,不僅需要法律知識的深度,還需要“以情感人”的溫度。
剛成為一名駐所調解員,陸秀容就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借款利息不明晰而引發(fā)的債務糾紛。因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與其爭執(zhí)不休,并發(fā)生肢體沖突,到派出所報案。最初雙方情緒激動,劍拔弩張,惡語相向。
陸秀容敏銳察覺,若不妥善解決二人之間的矛盾,糾紛極可能激化升級,便主動介入采用“110+12348”聯(lián)調聯(lián)處模式,由民警出面控制場面,做雙方思想工作,其采用背靠背的方式,了解糾紛事實,尋找調解突破點。
陸秀容了解到,雙方主要爭議點在于利息約定不明,存在“利滾利”等情形。陸秀容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逐一計算本息,并當場釋法說理,解釋個中緣由,再從二人多年情誼入手,解開雙方心結。最終促成雙方和解,及時遏制了該案“民轉刑”的苗頭。
“群眾法律意識不足,就容易因不懂法而犯法、不知法而吃虧。”陸秀容深知群眾學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不論是在法院工作時,還是擔任調解員,一直把普法宣傳作為常態(tài)化工作開展,始終堅持在調解的過程中對當事人進行普法,以案說法、以案釋法,努力達到“調處一案,教好一課,宣傳一片”的效果。
兩年多來,陸秀容直接參與調解的家庭、鄰里、婚戀、醫(yī)患等各類民事糾紛近300起。
“從人民法官到人民調解員,變的是崗位,不變的是為民初心。”陸秀容說。
來源:閩東日報記者 龔鍵榮 通訊員 陳妃
編輯:陳姜燕
審核:劉寧芬 林珺
責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