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開車存僥幸 釀成事故被起訴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吳凌勇) 聚餐時飲酒、ktv唱歌又飲酒,竟還酒后開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近日,壽寧縣檢察院對一酒駕嫌疑人提起公訴。
經查,2017年12月13日晚,犯罪嫌疑人朱某在與朋友聚餐時飲酒,之后又在ktv內唱歌喝酒。離開ktv后,朱某心存僥幸,認為喝一點酒開車沒有關系。當日23時20分許,朱某開車前往南陽鎮(zhèn),途中與王某駕駛的電動車發(fā)生碰撞,造成王某受傷、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經檢測,嫌疑人朱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36.40mg/100ml,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承辦檢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朱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在公共道路上行駛,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目前,朱某已經被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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