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于2020年12月16日經寧德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于2021年4月1日經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準,現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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